- 1、在武汉东湖高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有什么优惠及扶持政策,有没有资金扶持政策?
- 2、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3、高新企业认定后,还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 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条件
- 6、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怎样填写???急问
在武汉东湖高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有什么优惠及扶持政策,有没有资金扶持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对企业最大的优惠来自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即所得税减按15%征收。另外,该法律法规还规定有环保、节能等产业优惠措施。建议查询法规原文,并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企业情况不同,国高新还可能在人才引进、招投标加分等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措施。
一个企业,可享受的政策,简单说是国家的、省级的、地方的叠加政策,除国家政策外,省市一级的主要是财政补贴或奖励的方式。
扩展资料:
政策的内容:
产业扶持政策从内容上来看,包括目标选择政策和实施保障政策。
目标选择政策可以分为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
而产业扶持政策的实施保障政策包括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和措施,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政府直接干预, 即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调配物资、强制性行政管制等手段,直接影响各产业及产业部门;
二是政府间接干预,即通过政府采取有差异的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价格政策、工资政策等,借以调整某些产业所处的环境条件,合理影响生产力要素的流动,扶持或限制某些产业和企业集团的发展;
三是由政府进行组织和协调,即主要是按市场原则和市场信号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劝导、指引、协商和合作,来协调企业的行为,使之符合产业扶持政策目标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业扶持政策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企业认定后,还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高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还需要注意什么,您知道吗?
知识产权情曝
2019-05-14
各企业请注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
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您知道吗?
快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一、税收资格认定
享受税收优惠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因此企业获得高新资格后应该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免错失税收优惠资格。
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
(填报年度报表)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上公告。
三、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企业如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有效期限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要及时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更名并到相关部门递交相应的更名资料。
四、报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本地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五、加强企业管理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企业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重新参加认定。所以,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发管理,注意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变化,注意高企年报、RD投入统计、工商年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业统计的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的重新认定打好基础。
六、跨区整体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整体迁移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所述情况。
七、其他导致失去高企资格的行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则 第十五条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无论是首次申请还是重新认定,企业申请所提交的资料严禁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审查机构发现就会取消当年认定资格,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条件为:(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怎样填写???急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
企业名称: (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固定资产
占地面积 自有(租赁) 平方米 建筑面积 自有(租赁) 平方米
所在工商分局 所在税务分局
经营范围
现有硬件、软
件及开发手段
简述
人 员 情 况 职工
总数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从事研究
开发的技
术人员数
大专 大学 硕士 博士 中级 高级
企业负责人简历
经营情况
(万元) 年总收入 其中 技术性收入 高新技术产
品销售收入 其它收入 全年研究与
开发支出
利润 上缴税金 所得税 --
主导产品及项目概况(包括在研项目)
序
号 产品(项目)名称 技术
领域 项目
来源 开发
内容 技术
水平 质量
标准 有无注
册商标 销售收入
(万元)
1
2
3
4
填表说明:
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 2、航空航天技术 3、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4、生物工程技术 5、新材料技术 6、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7、环境保护技术 8、海洋工程技术 9、辐射技术
10、生物医学工程技术 11、其它
项目来源:
1、火炬计划项目 2、“863” 计划项目 3、成果推广项目
4、星火计划项目 5、国外引进项目 6、专利项目
开发内容:
1、新产品 2、新技术 3、新工艺 4、新设备 5、新材料
6、其它
技术水平:
1、国际领先 2、国际水平 3、国内领先 4、国内先进
质量标准:
1、国际标准 2、国家标准 3、部门标准 4、企业标准
5、合同规定标准
主导产品(项目)介绍
产品(项目名称):
产品用途:
技术性能、特点:
与国外同类产品(项目)先进程度比较及市场前景预测:
专 家 组 成 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职 称 签 字
专 家 组 评 审 结 论
主审人签字: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人签署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填 报 说 明
一、本申报书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文字依据,所列栏目务必认真填写,不得空缺。文字叙述和数据都应确切、可靠。
二、《主导产品及项目概况》一栏,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入选择项序号。
三、《主导产品(项目)介绍》一栏,如果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在一起。
四、《经营情况》一栏,填写上年数,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企业请注明“新办企业”。
五、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下列附件(一式六份,与本申报表装订在一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4、科技成果鉴定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复印件;
5、非本单位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协议书或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6、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
7、主要生产工艺条件简介及产品质量标准材料;
8、劳动工资手册(或报表);
9、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报告
主要内容:
(l)企业基本情况(人员结构、企业规模、主要产品等);
(2)高新技术产品介绍(技术水平,与国外同类产品比较,产品销售、市场占有和出口创汇等情况);
(3)生产装备及管理体系(包括主要仪器设备,是否建立 CAD、CAM、 CAI”体系、质保体系及企业管理体系等);
(4)科研开发情况(包括经费的投入,在研项目及开发项目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及产业化前景预测);
(5)企业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打算。
10、生产医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消防器材等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及产品,须提供国家有关行业规定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明。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材料装订时,第一页应附所报材料清单